房屋进行修缮,部分按份共有人反对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8-08-21 点击数:1387
萧先生:
我四兄妹共有一套房屋,约定等额共有,每人均占四分之一。为增加房屋的使用价值,大哥向我、三妹和小妹提议对此房屋进行拆旧翻新,改变室内格局后提高利用率,以求得租金最大化。我和三妹对此表示赞同,但小妹坚决不同意。请问,我们需要小妹的同意才能对房屋进行翻新吗?
宏力律师: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做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本案中你们兄妹四人对房屋属于按份共有。四人中有三人同意修缮房屋,且应有部分合计已超过共有份额的2/3,所以即使小妹不同意,你们也可以对房屋进行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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