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章中心

喜讯 I “借名买房”被否决,二审改判获胜诉——又添锦旗一枚!

发布时间:2024-11-14 点击数:59

二审改判!胜诉!

要撤销一审判决,对于律师来说,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更是直接关乎到当事人利益。一般案件,二审改判的概率是很低的。近期,宏力律师团队代理一起案件,就是二审改判的经典案例。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扭转乾坤,成功撤销了一审判决,不仅为当事人保住了房产,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宏力房产律师专业化”的又一次成功验证……

 

      当事人将一面写有“敬业专业正直 无愧律师楷模”的锦旗送到我所,当面感谢我所吕传文主任律师和刘斌律师!对两位律师在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和付出的辛勤努力表达了最诚挚的感谢,对律所团队的专业化办案能力和负责任的态度表示高度的认可和赞扬!正如当事人亲口所述:“太好了,心里的那块石头终于可以落地了,彻底的放心了!

 本案的纠纷是发生在两位同父异母的姐妹之间。一审法院以姐姐付了房款且3年后微信催妹妹过户,妹妹也未明确拒绝为由,认定借名买房成立,判决要求我方当事人过户给姐姐。

宏力律师在二审中,从“借名买房”的法律关系构成要件出发,详细深入的剖析了“借名买房”必须具备的几个重要的要素:
1、双方是否达成借名的合意?
2、房款由谁支付?
3、是谁和开发商对接并实施了选房、谈判、合同审查、收房等实际履行合同行为?
4、购房合同、发票、房产证等有关房产资料由谁保管?
5、房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等实际管理和控制?
6、物业管理费用、水电等其他费用由谁承担?
7、双方有无对房产的其他特别约定?
一审法院忽视了其中几个重要的要素,以偏概全,片面的仅以房款由姐姐支付,且过了3年后姐姐催妹妹的聊天记录,即认定本案“借名买房”关系成立。其实,本案的现有证据并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姐姐要求确认借名买房关系合法有效并要求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依据并不充分。二审法院采纳了宏力律师“一审法院仅以姐姐付款和事后微信要求妹妹过户不予理睬而认定借名买房的事实错误,要求撤销一审判决”的上诉意见,为委托人保下了价值330余万的房产,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大家理解,以上我们仅对情进行简单陈述实际上,此案还是比较复杂的因为中间有其父亲的参与我方当事人的父亲指示其同父异母的姐姐支付此房款,其父也与其姐姐有共同经营业务往来自称此款的款项,其姐姐也提交了与其父亲要求妹妹过户给姐姐微信记录诉讼中,一审法院竟然主动追加其父为被告我方及时严正提出异议被驳回后一审法院认定其父亲为“借名购房”人,而要求我方当事人将房屋过户给其姐姐,所以案情还是有些曲折和精彩的,我们叙述只是为了大家方便理解罢了。如果您有这方面的案件需要详细了解和咨询的,请赶紧与我们联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