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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为商用名为住宅的华侨房如何“更名”?

发布时间:2018-08-21 点击数:1089

王女士:

    一
50年代的华侨房,办证前房屋一直为商用性质,后申请办证时在房屋性质一栏中填写了“住宅”,后出证为“住宅”。经租时期,也一直出租为商用,现能否改正为商用?



宏力律师:

    该华侨应当向相关部门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房屋属于“商用”,其中包括到规划局调取该华侨房在50年代经租时期的“经租表”、工商经营等相关资料。获取上述材料后向规划局申请更正房子的规划用途,由住宅变“商业”,并获得规划局的批文,再向房管局申请办理房屋性质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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