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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大会发言人傅莹:房产税环保税立法正在研究中

发布时间:2018-08-21 点击数:591

  傅莹称,将尽快推动税收暂行条例上升成为法律

 ●现场问答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而我们知道我国目前的18个税种当中只有3个是通过人大立法的形式加以征收的,其余大部分的税收事务都是通过政府行政法规的形式加以规定。有不少人认为,仅凭一个条例就向老百姓征税,这样的做法显得决策随意性过大,我想请问发言人的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有没有时间表?
 

  傅莹:税收法定原则是指国家征税要通过立法机关,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来征收。现在中国有18个税种,其中有3个是全国人大立法征收的,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其他的15个税种,目前是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通过制定税收的暂行条例来征收的。
 

  进入新的时期,人大确实要更好地贯彻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从做法上主要是:一是要推动税收暂行条例能够上升成为法律,尤其是一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立法条件比较具备的,要尽快推进。二是要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工作。我看到一些讨论,社会上比较关心的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这方面的立法工作都在研究当中,也会注意听取社会上的意见。
 

  ●权威解读

 

  征房产税涉合法性问题 必须通过立法推进改革
 

  “百姓对三公消费意见大,是因为都看得到,然而很多税的征收,大多数老百姓并没感受到。征收随意,钱花得也就随意。”赵冬苓说,“政府自己立条例,自己收费,涉及行政收费的乱象更多。必须要通过立法,避免收税的随意性。”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编剧赵冬苓曾联合31位代表提交《关于终止授权国务院制定税收暂行规定或者条例的议案》引发舆论关注,今年她依然计划就“税收法定”提交议案。
 

  “‘税收法定’的含义是,税收的权力应当归于全国人大,通过立法的形式来落实,而不是行政来确定的。”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表示,仅凭一个条例或暂行条例就向民众征税,已不合时宜。
 

  “‘税收法定’既然已经提出,就必须要设定时间表。没有路线图和时间表,等于这件事情没打算做。”赵冬苓认为,马上收回税收立法权不现实,希望能够在5年内实现。“凡是新增税种,都必须经过人大立法程序,并且广泛征求社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公众意愿。”赵冬苓同时建议,国务院修改现有税收暂行条例时,只能减税不能增税,不能扩大授权。
 

  “按照这一‘税收法定’原则,就带来了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祐康集团董事长戴天荣说,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涉及房产税,但该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戴天荣认为,现在如果在全国范围内向非营业用房产征收房产税,相当于增设了一个新税种,就必须通过立法推进改革。此外,戴天荣还认为,房产税的增收对房地产市场有很大的影响,“还是要按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来完善房产税,而这个前提就是税收法定”。
 

  “把当代表当作谋取私利的机会,这样的人怎么能够代表人民”,傅莹表示—— 对贿选和破坏选举 全国人大“零容忍”
 

  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衡阳破坏选举案是人大制度建立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的破坏选举事件。全国人大对破坏选举行为“零容忍”,只要发现就要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傅莹说,我国从第一部选举法到现行的选举法以及刑法,对贿选、破坏选举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我们绝不允许对人大制度的挑战,这些相关人员正被依法追究责任。”
 

  傅莹表示,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代表肩负着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如果有人把当代表当作谋取私利的机会,甚至不惜花钱买选票,这样的人怎么能够代表人民?怎么能够取信于民?”
 

  “我们要用‘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贿选和破坏选举的行为,无论是什么人,无论是发生在什么地方,只要发现,就要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在惩治贪腐、惩治违法方面不应该有例外,也不能够有例外。”傅莹说。
 

  傅莹说,作为人大代表,首先要做维护和遵守法律的模范,要怀着对民意的尊敬,要怀着敬畏之心,廉洁自律,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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