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24日前签订认购书 二套房首付仍可为六成
昨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发布房贷政策细则,其中规定,11月24日(含24日)之前未网签的二套房,如已签订认购书且交付定金或首付款,首付仍可为6成。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最低首付3成 的规定。
11月18日,在广州市房管局发布穗六条之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也紧接着发布了住房信贷调整政策,通知文件要求“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新政“于2013年11月25日起在广州市实行”。
当周,广州房贷市场随即陷入混乱。
19日,包括四大行在内的11家银行就将二套房贷首付提至7成。事实上,除却3家暂停房贷的银行,其时的广州仅剩5家银行保留二套房贷首付6成的政策。
而对于“首付7成”的适用条件,各大银行的规定有所差别。
中信银行以网签时间为准。只要在11月25日(下周一)前完成网签手续,则首付比例可为6成。25日之后才完成网签的,就只能按照央行新政,首付提高至7成。
广发银行则以放款时间作为参考,另外还有银行以贷款审批时间为准。
昨日,央行最新房贷政策执行大限降临,新政的执行条件才最终明晰——以签订认购书的时间为准。
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只要在2013年11月24日(含)之前已签订认购书且交付定金或首付款,如能提供认购书、电子进账单原件及经交易双方确认的情况说明,则仍执行首付6成的政策。
以下为央行通知文件(原文)中的重要条款
二、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
三、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四、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七、对在2013年11月24日(含)之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签订认购书且交付定金或首付款、未正式网签合同、第二次申请贷款购房的家庭,如能提供认购书、电子进账单原件及经交易双方确认的情况说明,则仍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如需房地产法律咨询,欢迎拨打广东宏力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020-37591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