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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办理居住证 还需房东交齐税?

发布时间:2018-08-21 点击数:1432

  
    近日,家住海珠区聚德中路的严小姐遇到上一个难题:计划申请积分入户的一家人,正准备办居住证时,被居委会告知要交齐出租屋税才能办。面对近3000元的税费,她现租住的房子的房东就明确表示不会交。严小姐要办证的话,这笔钱就只能自己垫付。

来自肇庆的严小姐一家,在广州居住已有一段时间。近来,一家人正准备申请入户。按照相关规定,他们必须办理广州的居住证。9月中,严小姐到海珠区大塘居委会办理居住证,但由于她所租房子的房东没交出租屋税,居委会办事员以此为由不给办理居住证,并表示,如果房东不愿交税,租客可代交,因为居住证只有交了出租屋税后才能办理。
 

严小姐认为,这个规定非常不合理。“办理居住证是为配合广州市流动人口管理,我查阅过办理居住证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没有提到要交出租屋税;其次,出租屋税是向房东收取的,两年下来差不多3000元,不能将屋主不愿承担的税费,以不能办证为由转嫁到租客身上。”严小姐说,为了办这个证,居委会、街道办跑了好几趟,始终无果。
 

记者联系上大塘居委会所属的江海街外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首次办理居住证,需提供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并且到外管中心做出租屋备案登记、交齐相关税费才能办理。而越秀区一名出管办的工作人员表示,去年只要证件齐全、提供租房合同就能办理居住证,今年管理严了,不但要备案,还要交了出租屋税才能办。
 

记者了解到,按照《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的,办理单位不得收取费用,流动人口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应当缴纳每证20元的工本费;除此以外没有其他收费。办理居住证所需证明材料包括居住证相片回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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