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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月提500元以下,不需租金备案证明

发布时间:2018-08-21 点击数:1218

月提取500元以下公积金在广州租房的,今后不需再提供租赁备案证明,符合条件者仅凭身份证及无房证明即可申请。从前日起,广州放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办法开始征民意。在广州市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的,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按照目前规定,在广州租房的市民如需提取公积金,要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房租发票等资料。但新规规定,在广州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的,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其中,申请提取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商品住房房租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夫妻双方名下无自有产权证明即可。
 

在提取额度方面,新规还规定,符合条件的市民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每月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假如个人每月实际房租支出超过500元的,可按照现租房提取规定提供相应资料,按每月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2015年度月提取额度上限为3712.2元。
 

知多D
 

每月提取额度上限为什么是3712.2元?
 

根据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通报》,2015年1~8月广州市房屋月平均租金为21.05元/平方米。《广州市2014年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广州市城市(市区)人均房屋建筑面积为22.73平方米,以此为依据测算出职工要满足基本住房需要的租金为21.05×22.73≈478.7元。
 

根据以上测算数据,设定职工个人租房每月可提取额度为500元,基本可以满足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需要。另外,考虑到部分城区房屋月租金水平较高,职工个人每月实际支付房租超过500元的,也可提供证明材料按每月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但提取上限为每月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的住房公积金。因此,2015年度月提取额度上限为6187×2×30%=371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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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个人可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jj.gov.cn)查阅相关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者,可于11月7日前发至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箱gzgjj@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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