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章中心>新闻动态>征求意见稿:佛山房屋征收补偿最高每平方米7000元

征求意见稿:佛山房屋征收补偿最高每平方米7000元

发布时间:2018-08-21 点击数:929

《扶西村改造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昨日,记者从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获悉,《扶西村改造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正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10日。根据方案,本次征收补偿方式将实行房屋产权置换、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等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选择产权置换的,补偿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等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方案提出,在货币补偿方面,将根据房屋建筑结构,分别按钢混结构50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48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4500元/平方米三个标准进行补偿,当中已含房屋的土地价值和基本装修费300元/平方米。
 

另外,自入户动迁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腾空交出房屋的,按征收补偿合同货币补偿的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2000元的奖励,也就是说房屋货币补偿最高可获得7000元/平方米。
 

该方案提出,在住宅产权置换上将按照三个标准执行,住宅整栋房产为一层的按照1∶1.2,整栋房产为两层的按照1∶1.1,整栋房产为三层以上(含三层)的按照1∶1的比例进行置换。据透露,置换房位于扶西村改造项目土地收储范围内,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根据该方案,如置换房套内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超出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其公摊面积(即建筑面积)由被征收人增购。如置换房套内建筑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单价予以被征收人货币补偿。
 

方案显示,置换房按“先签先选”原则进行选房。自入户动迁之日起,被征收人在30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的,参加第一轮抽签,在60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的,参加第二轮抽签选房。

--------------------------------------------------------------------------

24h常伴你左右的专业房地产律师——宏力专业房产律所(微信号:honglilawfirm)官方微信服务号,为各位街坊提供最新、最全面的房地产综合法律资讯服务,包括房地产最新法律动态、宏力律师经典案例分析等。扫描二维码立即关注,获取更全面、更专业的房地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