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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公布房地产等7条管理办法修订稿

发布时间:2018-08-21 点击数:837

新《广告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今日公布的多条广告管理办法修订稿,今后广告形式将会大变样,常见的“买房住名校”、“喝xx提高考试成绩”、“xx医学会推荐”等广告套路将大幅减少。
 

为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国家工商总局在网站上挂出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修订稿)》、《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修订稿)》、《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修订稿)》、《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兽药广告审查标准(修订稿)》、《农药广告审查标准(修订稿)》和《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稿)》的7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些新修订的标准对广告市场被诟病多年的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例如《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承诺升值或者投资回报,也不能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这就意味着以后开发商不能再以“名校”“升值”等名头诱导消费者。
 

由于利益驱动、诚信意识缺失等原因,虚假违法广告在我国大量存在,广告市场秩序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距离。2007年至2014年,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37万件,罚没款21.6亿元。
 

“修订稿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与人民群众的消费、生活健康密切的问题做出了回应。”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表示,希望借助这些新法规,能够把广告市场的秩序整顿的更好,把现在良莠不齐方面的莠去掉,使广告业更加健康快速的发展,同时也给广告业在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当中树立更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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