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1
周女士与刘先生原本是一对幸福甜蜜的恋人,曾共同购置了一套婚房。双方感情出现问题而分手。之后,怎么处置这套房子又让双方产生了新的矛盾。
从法律上来说,“减名”的实质是减少房屋的共有权人,如果房屋的产权人只有一个,则不存在“减名”的问题。房地产权证“减名”,可通过赠与、析产或转移登记办理。
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采取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