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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改商用,业主被罚5万!

发布时间:2018-08-21 点击数:837

  昨天,市住建局出动1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执法,对刚入伙不久的安居型商品房阅景花园里存在的违规转租、改变使用功能等问题进行查处。初步查实5户家庭存在改变使用功能用于经营性用途的情况,违反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中1户违规事实清楚、情节比较严重的家庭,当场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改正,拟罚款5万元。

  阅景花园小区10月28日开始陆续入伙,目前很多业主进行重新装修。调查中发现有些业主在家中开起建材商店,招揽小区内生意。昨天上午,执法人员根据举报来到2栋1单元302,该套住宅被举报经营五金用品。记者见到,室内俨然就是五金小商铺,客厅入口墙上挂满水龙头、花洒等五金用品,屋子一角还堆放着窗帘样品画册。业主朱先生再三强调自己和妻子无业,“只是个仓库,我们在家开淘宝店。”而据小区居民反映,像302这种经营装修用品的“家中店”还有很多,主要是做小区业主的生意。
 

  同栋1单元105室则存在非法转租的嫌疑。105室内经营有空调、布艺、五金、墙纸等各种建筑装修用料,执法队员一来,房子里的人跑了个精光。在厅桌子上摆着很多名片,显示房间内的各种经营不属于一个老板。
 

  市住建局执法人员指出,按照相关法规,擅自互换、出借、转让、抵押、出租保障性住房的,或将保障性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使用功能的,属违法行为,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罚款。主管部门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可以根据约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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