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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中如何自保?

发布时间:2018-08-21 点击数:795

  吴先生最近买了一套房,但不是以个人名义购买,而是以其妹妹的名义购房,因此房产证上登记其妹妹的名字。

问:
    如果发生了借名买房合同纠纷,那我要怎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答:
    根据物权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由于你的房产证登记的是你妹妹的名字,那么在法律上只认定你妹妹为房产权属所有人,现实中有相同经历的购房者会到公证处进行合同协议公证,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登记是谁就认定为谁的房产,房产证是一人名字,要公证该房产实际属于另一人,这有悖于法律规定,公证处不受理此类公证业务。

    另根据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房产应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发给《房地产产权证》,房屋产权登记是谁的就是谁的房产,而个人私下签订的关于房产产权归属的约定协议,不可以对抗登记的房产所有权证书。简单而言,借名买房,不管谁出的钱,如果该房产发生产权归属方面的纠纷,那么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那么,应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1、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明确双方的委托代理关系和代理权限;
    2、保管好相关证据,如房款收据,税费发票等;
    3、开发商交付后,应尽量自己实际使用和占有;
    4、等具备变更所有权人条件时,应尽早办理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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