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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假离婚,大多复婚了?

发布时间:2018-08-21 点击数:1091

 

 

越秀今年复婚人数561对较去年增近一倍 复婚再婚多在40岁以上


    前一阵,为多买一间房,有的夫妻离婚了。他们现在状况如何呢?昨日,记者从越秀区婚姻登记处获悉一系列独家数据显示,为房假离婚的夫妻,大多数有复婚的迹象或已复婚。
 

今年3月初,因为“国五条”的出台,出现了一拨“离婚潮”,其后,离婚数一直高企。以越秀区婚姻登记处的数据为例,今年3月,离婚数440对,4月340对离婚,今年的第二、三季度,该区的离婚数都在1000对以上。对比往年同期,2012年第二季该区离婚767对,第三季离婚数809对。2011年离婚数更低,四个季度的离婚数均为少于800对。
 

离婚原因及类型,越秀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给出了一个有趣的归纳,他们指出,过去三年,离婚呈现三大类型,除了今年最为明显的争夺资源型——为买房、抢优质学位而离婚以外,还有两种类型是水土不服型和“累觉不爱”(累了,觉得不会再爱了)型。这三种离婚类型出现的频率,如果按10宗为计的话,一般是4:4:2。
 

数据显示,一直以来结婚数呈典型的“U"形抛物线,25~29岁以及40岁呈现结婚人数两大峰值,30~34岁结婚数较25~29岁略降,而35~39则是结婚数最低点。
 

以2013年为例,截至昨日,25~29岁10130人结婚,30~34岁3880人结婚,40岁以上6248人结婚,而35~39岁则有1281人结婚。
 

“35~39岁是离婚高发,争夺资源和‘累觉不爱’的离婚都出现在这个时候。”这位负责人分析,这一年龄段的夫妻,婚龄一般在7~10年之间,“是为了过更好的生活、也为了不过现在的生活而离婚。”他指出,40岁以后,初婚只占少数,多数是再婚复婚。
 

争夺资源型离婚
 

特征:年龄介乎35~45岁之间,婚龄10年左右,为多买一套房,孩子入读重点学校而假离婚,约半数复婚。
 

“我们假离婚这件事,瞒住了老人和孩子,自己的内心也经历了很多煎熬。”日前,韩女士和丈夫到越秀区婚姻登记处办理了复婚手续。他们前一段婚姻维系了近11年。这一次离婚,他们一次过解决了多买一套房和替孩子抢到优质学位两件大事。
 

今年3月初,“国五条”出台前后,韩女士和先生办理离婚。韩女士称,当时的离婚协议书上写明,现有的房产、存款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都归韩女士所有,“算是抓住点保障吧”。
 

“表面上占了便宜,但再来一次,我真的没有勇气了。”韩女士这样对记者说,别人羡慕她够精明,她却暗自后怕,“虽然一起走过了十五六年,但是离婚这一段时间,争执明显多了,大家都怕弄假成真”。
 

累觉不爱型离婚
 

特征:“累了,觉得不会再爱了”。年龄介乎于35~45岁之间,婚龄7~10年左右;为婆媳关系,孩子教育而意见不合选择离婚;十宗当中有一两宗;复婚率偏低;
 

“我做了10多年‘双面胶’,一捆菜心,是清炒还是水煮,她们也能吵一场,真是忍无可忍!”43岁的黄先生最近与妻子吴女士办理了离婚。离婚现场,吴女士哭得很凄凉。她向工作人员诉说,舍不得即将上初中的儿子以及与婆婆难以相处的种种经历。
 

工作人员李先生说,这一类型的离婚,双方容易在办理现场因为财产或者孩子的抚养权有争执。
 

李先生引用当下一个热词:“累觉不爱”,对此作了别样的解释:“他们之所以会走向离婚,是因为夫妻双方都忙累,没有时间沟通,没有时间去爱对方,又或者感受不到对方的爱而最终分开。”
 

水土不服型离婚
 

特征:年龄30岁之前,婚龄1~3年左右,难以适应婚姻生活,十宗当中有三四宗,基本不会复婚。
 

日前,26岁的小岩(化名)抱着未满周岁的女儿,拉着胡子拉碴的丈夫走进了越秀区婚姻登记处。“连换条尿布都学不会,我们娘儿俩怎么指望他过日子啊!”说着小岩呜呜地哭了起来。
 

由于小岩坚持要离婚并且当场写下声明书,夫妻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工作人员为他们办了离婚手续。
 

“这样的离婚不算少,十宗当中起码有三四宗。”工作人员梁女士说,这一类型的离婚,多数夫妻双方都较为年轻,“一般在30岁以前。”对婚姻的责任认识较为肤浅,“不愿多承担家务,不愿承担家庭开支等,都可能成为他们离婚的原因。”梁女士分析,由于婚龄较短,而且多数未生育孩子,“这一类基本不会复婚”。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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