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章中心>新闻动态>发改委财政部再表态:下半年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发改委财政部再表态:下半年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发布时间:2018-08-21 点击数:511

  “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昨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计划执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时,“房产税”问题均被提及,徐绍史明确“扩大改革试点范围”的时间表为“下半年”。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前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目前房价反弹压力较大,下半年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徐绍史在报告中提到,“房价反弹压力较大”属于需要切实采取措施认真解决的问题之一。此外,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将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和分配。

  前天上午,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收入情况折射出今年上半年房地产业的热度。

  楼继伟说,今年1至7月,地方财政本级收入42080亿元,同比增长13.5%,主要是前几个月房地产市场成交额大幅增加,带动相关地方税收增加。如果扣除房地产营业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四项合计增收数后,1至7月地方财政本级收入增长7%左右。

  楼继伟说,前7个月,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23445亿元,增长44.6%,主要是受用地供应量增加、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地价整体水平上涨以及去年同期收入基数较低等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151亿元,同比增长49.4%(去年同期为下降27.1%)。

  对于房地产市场,国家统计局给出了更直观的数据。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的城市有69个,二手住宅价格同比上涨的城市有67个,全国九成城市房价已经连续多月持续上涨。

  楼继伟前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下一步工作安排时表示,将继续深入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其中即包括房产税等重点税种改革。

  观点

  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需先明确征收目标

  对于在两个报告中被双双提及的“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认为,这释放出一种积极信号。

  事实上,房产税改革已经探讨多年,重庆与上海两城市已经在2011年1月宣布试点征收房地产税。

  王雍君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推行这一改革尚有不少困难,如一些住房产权归属不清晰、缺乏大型住房信息系统、缺乏专业评估队伍等。如果要扩大试点改革范围,可以从一线特大城市开始,试点成功后可以起到示范效应。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需先明确房产税征收目标,是作为调控房地产的工具,还是作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或是为了调节收入分配作为富人税征收,改革应兼顾短期和长期调控目标。而要达到综合改革目标,除了向增量征税,也要涉及存量。

  我国现行房产税开征,属于财产税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税。

   
 
如需房地产法律咨询,欢迎拨打广东宏力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020-3759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