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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问多办少 老人房产继承咨询最多

发布时间:2018-08-21 点击数:582

    昨日上午,为庆祝《公证法》颁布八周年,增强公众的公证法律意识,南方公证处在广州市文德社区大塘街社区广场开展了现场公证免费咨询,及免费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活动。据悉,咨询量最大的是房产继承、遗嘱公证的问题,而关于婚前财产公证,问的人多真正申请办理的人少,大多数人不接受公证方式,怕撕破脸皮。

老人房产继承咨询最多

    昨日活动现场,南方公证处派出了20多名公证人员,设立法律咨询台解答群众现场关于公证事项的法律咨询,并现场免费受理老年人遗嘱。据统计,现场共解答咨询2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多份,现场免费受理了老年人申办的遗嘱公证10多宗。

    一名受访的公证员表示,他一个上午接受咨询十多宗,绝大多数都涉及房产,问得最多的是老人财产继承问题。据悉,市民最关心的财产继承问题有两类,一类是老人去世后,子孙如何才能拿到遗产;另一类是老人仍健在,因担心日后子女为争夺房产引发纠纷,咨询如何立遗嘱。该公证员告诉记者,近几年遗嘱公证的业务逐年增加,尤其是针对不动产的公证,如今拥有多套房的家庭不少,一些老人担心去世后子女争房产,有些老人考虑到子女的孝顺程度、富有程度不同,欲通过遗嘱避免财产平分,自行确定分配份额。

婚前财产公证遇冷

    另据悉,婚前财产公证问题是现场咨询的第二大热点。南方公证处负责人表示,自《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颁布实施后,咨询婚前财产公证的人很多,但是实际公证工作中,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人“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南方公证处相关公证员分析,主要原因是大多数人都接受不了这种“撕破脸皮”的做法,“似乎办理公证就会伤害感情”。该公证员认为,其实很多事情挑明了讲,双方约定好了,可以避免日后不少纠纷,也好过大家互相猜忌。“当然,还有很多办法可以规避个人财产变成夫妻共有财产。”比如一次性购房的,还没拿到房产证,可以缓一缓,等拿到房产证再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没登记结婚

    在婚前购买房产申请公证的,只要双方同时到公证处,出示双方未婚证明、双方户口本,并在协议书上双方签字确认即可。

●结婚登记以后

    一种是已经办了房产证,不存在银行按揭贷款情形的,可以协议约定名下财产给谁,或者约定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双方一起到公证处,提供双方结婚证、户口本,签名确认。但不能以此规避夫妻共同或者一方的债务。

    另一种涉及到银行按揭的情形则比较复杂,当事人无法出示房产证,假如针对某一个物业进行公证,要先获得房管局的备案证明作为个人购房的证据,据此确定房产属于谁,签订夫妻财产协议,还要征求银行同意,特别是原本房产是丈夫购买申请按揭的,如果约定房产归妻子,必须经银行的同意才能公证。

    此外,还有一种办法,即泛泛地约定“谁名下的财产归谁,谁名下的债务由谁去承担”,用此办法,就算是针对有银行按揭的房产进行所有权公证,至少可以界定该房产以后归谁。但办理了此类公证后,遇到具体事项时,还需依据公证书通过其他途径确定哪个房产归谁。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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