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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解读《民法典》中房产买卖要注意的4大“坑”

发布时间:2021-05-07 点击数:1184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中的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一、事实上,很多维修资金处于“沉睡”状态,哪些情况下,业主可以使用维修资金?

除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以外的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都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二、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主体包括哪些?

提出申请的主体可以是:业主个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向属地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申请。

三、应遵循哪些程序?

第一步由申请主体提出使用建议(方案),使用建议(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第二步要依法通过使用建议(方案);

第三步向属地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第四步属地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第五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到维修单位。

 

(一坑)不少商品房都是没有现房,提前进行预售,那么 市民购买预售商品房时,要注意些什么?

市民购买预售商品房时,主要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售楼部公示栏或政府官网查询拟购买的房屋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在政府官网查询拟购买的房屋所处状态是否可以销售(如是【期房待售】状态,方可购买)。三是不轻信广告宣传和口头承诺,不要轻易相信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以优惠、折扣等宣传口号为名来收起“电商费”“团购费”等任何费用,未写进合同条款中的事项,都不受法律保护。

 

(二坑)大家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注意些什么,才能避免受骗上当?

一是要审慎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

二是请您在签订认购书和合同前确认您对即将签署的合同有足够的了解。

三是确认您已清楚并理解您所签署的合同内容后,方可签署。

四是购房者应注意保存楼盘宣传资料、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坑)大家在购房时,怎样才能防止商品房“一房多卖”现象?

一是当地住建局建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您与预售人的合同应在网签系统中打印后签订,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网签合同,或则不要签订,防止其一房多卖。

二是当你与开发商签订网签合同后,你可以马上到政府网站查询你所购房屋的状态情况,如是已签订状态,则网签成功。

 

(四坑)如果市民遇到房屋交易方面的纠纷,或者发现开发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该向什么部门投诉和维权?

一是可以向当地消费者投诉平台12345进行投诉。

二是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市住建部门进行投诉。

三是可以通过官方网站留言、电话、书信、直接上门等投诉方式进行维权。

 

最后提醒:如果遇到比较难解决的房产纠纷问题,最好还是找专业的房产律师,心里更清晰,将坑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