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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广州房产律师支招:不全额买房就必须注意这5大法律陷阱,才能远离房产纠纷

发布时间:2021-04-26 点击数:925

随着楼市成交量的不断增加,关于房产纠纷的案件也是越来越多。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普通购房者根本不具备应有的房产法律知识,这也就很容易留下诸多漏洞,最终演变成花钱给自己找麻烦!那么问题来了,贷款买房都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在此,小编要说的是,贷款买房忽视以下这5大法律问题,让你麻烦不断!

 

一、申贷资料造假

有些购房者由于申贷资料较差,为了提高房贷成功率,就选择“美化”了一下申贷资料。与其说是“美化”,倒不如说是“造假”!就比如伪造银行流水证明,这显然是违法行为。如果你在申请房贷时存在造假行为,那么一经发现,不仅房贷会被银行拒绝,还会因为涉嫌骗贷,从而面临“牢狱之灾”!在此,小编提醒大家,无论大家申贷条件好坏,最好实事求是,千万别存在造假的情况。

 

二、告知租客房在抵押

不少购房者在还房贷期间都会将房子对外出租,以此来减轻房贷压力。对于这种情况,购房者一定要把房子正在还贷款的情况告知租客。只有购房者履行了告知义务,如果因无法还贷而导致银行行使抵押权,购房者才能免除对承租人的赔偿责任。同时,购房者一定要与租客约定好退租的相关事宜。

 

三、银行拒绝房贷

房贷审批能够成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房贷没有获批,那购房者可就算违约了,此时购房定金可是不退还的,这对于购房者来说可并非好事。在此,小编提醒大家,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交付定金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因房贷未能获银行同意导致购房者申请解除购房合同的,开发商应当全额退还购房者缴纳的购房定金,从而避免购房者的定金损失。

 

四、别签“连带违约条款”

所谓“连带违约条款”就是指当借款人出现未按时归还按揭款导致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的,开发商有权按原价回购房屋或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不要同开发商签订“连带违约条款”。如果一定要签或者已经签订了类似条款的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还款的及时等情况,避免因为个人在还款等方面出现违约,造成开发商回购或处分抵押担保物的情况出现。

 

五、解除抵押登记

在还清贷款以后,购房者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解除抵押登记。如果这一步没做好,那么等到你以后进行转让时就会十分麻烦。在此,小编提醒大家,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一定要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相关凭证,及时到房管局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以确保物权的完整性。

 

为实现“居者有其屋”的住房梦,越来越多的刚需族们选择了采用按揭贷款方式购房。虽然按揭贷款购房暂时缓解了自己的购房资金压力,但其中还是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也涉及无数的法律问题,可别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从而导致自己惹上法律官司。

最后,宏力律师(专业广州房产律师事务所)提醒买房者,买房前一定需要看清楚这5大法律问题,这样才可以远离不必要的纠纷,造成财产损失不多说,也耗掉自己很多宝贵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