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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一房多卖,遇到这样的房产买卖纠纷应该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1-04-12 点击数:903

一房两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一房两卖,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个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

如何避免遭遇一房二卖,应当如何进行维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遭遇一房二卖的情况下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前买受人享有的是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该债权请求权系一种对出卖人的请求给付,尤其是受领其给付的权利,对买卖标的物本身无直接支配及排他的效力。

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

两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在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两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在实际生活中房屋购买要谨防房屋数卖的情况出现,仔细审查房屋产权的资质,在有保障的平台进行买卖。以上就是关于房屋一房二卖的介绍,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向广州宏力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一旦你遇见了“一房多卖”的情况,需要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房屋产权:

1、卖方是否实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如果卖方已经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方,且买方已实际使用了该房屋,表明卖方履行了合同,应考虑支持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

2、买方是否已全额支付房款

如果买方已支付了全部房款,表明买方已全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同样应当考虑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

3、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备案等相关手续

如果买方已办理或正在办理房屋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表明买方强烈希望取得该房屋的产权,并为过户登记做了前期准备,因此应考虑其实际履行请求;

4、买方是否适宜履行合同

如果买方履行合同的成本较低或其适宜履行,应考虑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