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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能否作为房产买卖?

发布时间:2018-08-21 点击数:751
    近日,吴先生心中有个疑惑,他看到自己的朋友当中,有些朋友买了商品房,商品楼的地下车库或租或买,他一直认为地下车库是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共有,那么开发商有权对地下车库进行出售吗?带着这一疑问,吴先生电话咨询了我所律师。

    问:地下车库能否作为房产买卖?

    答:地下车库是房屋的附属设施,附属设施要作为房产买卖的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要件:
    第一、不能影响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结构和功能。地下车库不是绝对必要的附属设施,没有地下车库并不影响房屋具备基本的使用功能,一个业主对特定车位拥有所有权,也并不会影响其他业主停车。
    第二、权利归属安排有利于业主利益平衡和降低管理成本。地下车库的使用者可以一次性购买车位,或者分期支付租金,不需要车位的业主则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这就是利益分配得当并且管理成本较低的做法。
    第三、法律技术上操作起来比较容易。地下车库从法律技术上操作比较简单,运用划线标号即可。
    因此,小区的地下车库是可以作为有独立所有权的房产买卖的。

    问:地下车库的所有权是属于业主共有还是开发商所有?

    答:这个问题具体应看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是否将地下车库计入公摊。如果计入公摊,则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应当归全体业主,如果没有计入,那么地下车库所有权应归开发商所有。


【宏力律师】:
   
《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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