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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嘱和遗赠公证的流程

发布时间:2018-08-21 点击数:1740

   宏力小编为大家介绍有关办理遗嘱和遗赠公证的流程,下面通过一案例来展开。

​    案例——刘某的老伴早逝,只有一个独生儿子小刘。小刘经常去外地出差,无法照顾年迈的父亲,便委托表妹小李照顾。小李的细心照顾,使老人很受感动,于是就立下遗嘱,去世后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由小李继承,并到公证处做了公证。 小刘出差回来后得知此事,心里很恼火:自己是父亲惟一的继承人,而父亲却把房产给一个外人继承。小李有资格继承父亲的房产吗?
 

​    本案中涉及了遗嘱关系与遗赠关系。小刘是刘某的法定继承人,他与刘某之间是遗嘱继承的关系,而小李是刘某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所以她与刘某之间的关系是遗赠关系。
 

​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那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其遗产所作的处分或对其他身后事务所作的安排,并在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接受遗产的主体不同: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国家,但必须不是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并且必须是法定继承人。
  (二)权利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    那么,办理遗嘱、遗赠公证,办理遗嘱、遗赠公证,当事人应提供哪些材料呢?
 

​    (1)立遗嘱(遗赠)人及遗嘱(遗赠)受益人的身份证明。例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如果是遗赠,而遗赠受益人是法人的,则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
 

​    (2)遗嘱(遗赠)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折、股票等;
 

​    (3)草拟的遗嘱。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本人不会书写或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书,立遗嘱人在上面签名、盖章;
 

​    (4)亲属关系证明。立遗嘱人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应记载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及生育子女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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