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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名下份额房产转让给子女,买卖和赠与哪个更划算?

发布时间:2018-08-21 点击数:681

    黄先生:

   2008年购买商品房一套,一次性付清无贷款,房产权属为我和父亲两人按份共有,份额我占99%,父亲共同占1%,现在想把房产证姓名变更为我一个人,请问采取什么方式最划算?


  宏力
律师:

   根据国家政策,父母把房产赠与子女是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但赠与协议做公证需要缴纳2%公证费,另外还需缴纳1 .5%的契税。如卖给父母,房产购买已超过五年,则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交纳契税,比赠与过户少缴纳一个公证的费用,但房屋购买不足五年以及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房子买卖过户时要征收营业税,房屋购买不足五年或者房屋虽然购买已满5年但并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买卖过户时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到底如何最划算需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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