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的意见》工业用地禁建“招待所”
发布时间:2018-08-21 点击数:514
一些项目利用工业建设项目作为“掩护”,在工业用地里面大建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今后类似的行为将被严令禁止。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规划局获悉,该局制定的《广州市关于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意见》规定,单个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或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4%。
据介绍,《意见》拟报送市法制办审查,目前正在网上公布并征求各方意见。
据介绍,意见适用于广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工业用地,但已纳入“三旧”改造的工业用地,按照广州市“三旧”改造的相关规定办理。
《意见》还明确,六类情形不得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和建筑高度。而对于《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限制类用地项目,需要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和建筑高度的,应当先取得发改、环保部门的书面同意,方可办理。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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