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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立遗嘱严重不公平 次子怎么维护自己的房产权益?

发布时间:2021-07-28 点击数:916

1.

母亲立遗嘱严重不公平,次子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父母育有儿子两位,并各有一套单位房产。长子在成年后继承父亲遗产,结婚安家并育有一子,现也成年待安家结婚。次子老来刚再婚数年无自己子女,一直与父母同住,在父亲去世后,也一直与母亲同住,共同操持家务。

长子将父亲名下遗产的拆迁款由母亲出面代签领取后,全额投入妻子名下房产作为装修款已用,并且未与母亲同住。

现母亲与此子长期共同生活,母亲对自己名称房产的继承作了如下打算:

因为母亲的传统思想,因怕现婚妻子裹跑次子的房子,故立遗嘱定下:原父亲的那套房子就算长子的了,她这套房子再由两兄弟,次子可以长住这里,直到故去,只能得到使用权,房子最后还是属于长孙的。

请问:母亲这个决定对不对?对长子是“肥上加肥”,对次子是“鸡脚杆上刮油”,对次子的长期付出公平吗?能不能不顾次子的利益去照顾到长孙的利益?如这个决定不对,能否推翻?如不能推翻,次子要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专业律师回答:

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后次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规定与长子及母亲平等继承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父亲的份额。如果被其他人代为领取次子是可以要求归还属于自己的一部分,至于母亲立遗嘱处理自己的财产属于行使自身的财产处置权受法律保护。

 

2.

父母在儿子婚前全款买给儿子名下的房产

婚后加女方名字离婚时女方有权分割房产吗?

男方父母在儿子结婚前全款买到儿子名下的房产,即使婚后经公证在产权证上加了女方的名字,离婚时女方有权分割房产否?

 

回答:房产证加名的行为,构成产权人对加名人的赠与。据此,女方可以要求按房产证载明的份额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