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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大事件!首例“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 竟要交房价三成?

发布时间:2019-07-30 点击数: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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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现首例“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要交房价三成!

 

  温州最近出现一部分市民,他们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其中,不少市民发现,他们持有的土地证上写着土地年限20年到期。

 

  据报道,经当地国土资源局初步排查,温州市鹿城区内即有600余宗(套)。而从去年开始,20年期限的这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或即将面临到期。而且,这次市区一批上世纪90年代初期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在全国可能也属先例。

 

  这一消息不仅震惊整个温州房产市场,甚至全国人民都开始检查自己买的房子的土地使用权。

 

  全国网友都炸开了锅

 

  这篇新闻具有一定风向标意义。如果各地就此效仿......

 

 

  100万买个房,住没多久,就要交几十万续费……

 

  花了几辈子的积蓄,贷款刚还掉,土地使用期又到了!

 

 

  为何会出现上述问题?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表示,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简称《条例》),开始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出让制度。

 

  当时,为了顺利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在不超过居住用地最高年限70年的前提下,按20年到70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办理出让手续,并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额。

 

  出让年限到期后,应当如何续期?

 

  张少清表示,在国家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情况下,目前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根据单位地价或折算出楼面地价,算出总的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其实,这个“产权”并不是从你买房之日计算,而是土地被拍卖后开始计算,所以那些二手房的有效期到底是多少,没有多少人真正能明白。

 

  100万买的房土地证要续期,为什么土地出让金要30万左右?

 

  张少清表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使用,是我国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的基本制度。一般讲,不同用途、区位、土地利用条件,以及不同使用年限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价值是不同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也不是我们做的,是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做出来的。

 

 举个简单例子:

 

  有个王阿姨就是买了这类房中一二手房,面临同样续费而不解,国土局的领导耐心细致地对她做工作说:买剩两三年使用权的房子,好比开了10多年的二手车。所以,您当初买房的时候,就好比用高价买了辆快报废的二手车……

 

  以普遍70年产权为准,到时继承你这笔遗产的人将是你的子女或孙子孙女,他(她)为继承这堆已经70年的水泥砖瓦,将按那时房价的三分之一续费……当他(她)的子女或孙子孙女又继承时,再续费……

 

  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出让年限不同,土地使用人需要缴纳的出让金也是不同的。所以在相关政策明确前,建议大家在住房的买卖过程中提前关注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问题,不要让自己买亏了。

 

  有网友问:几年前说好的70年到期免费续期哪去了?

 

  政府从来没说过免费续期。《物权法》只说到期后“自动续期”,没说这个自动是免费给的。而《土地法》则说土地使用权必须由土地使用者支付使用权出让金。

 

广东宏力律师事务所观点:

       这批房子使用权期限是二十年,当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就比七十年的要少,适当补缴也有一定合理性。这次温州续期补交政策是针对二十年土地使用权的房屋,有其特殊性;并不能据此认为七十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也会按此标准补交地价才能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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