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暂不实行房贷“商转公”
发布时间:2018-08-21 点击数:1323
深圳房贷从9月16日起可办理“商转公”,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一部分或全部偿还原来的商业房贷。但广州暂不推行这一做法。记者从广州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起因“广州的很多商业银行不同意,而且转起来也有些麻烦”。
根据深圳规定,单套住房“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个人50万元,夫妻共同申请的90万元,二套房也可以申请“商转公”。据估算,公积金贷款利率大约相当于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6.9折。由此,享受7折利率的商业房贷可以不用申请商转公。深圳市公积金中心昨日表示,目前,在11家已签约银行办理“商转公”,可以不用先结清原贷款而采取顺位抵押模式办理。对此做法,广州市民目前只能“羡慕忌妒恨”。记者从广州市公积金获悉,“广州目前暂时未有商转公的意识,未来一段时间也没这个意识”。
“两三年前我就和银行沟通过商转公的问题,但是商业银行不积极,也不太同意”。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加之互转起来还有很多事情需协调处理,也比较麻烦,所以广州暂不推行商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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