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规划委13日发布公告,拟对原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实施的市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等10份热点规章列入拟清理目录。从今日起至7月18日,市民可以就此提意见,揪出与负面清单管理相冲突、不符合完善产权保护要求的规定。
从广州市国土规划委晒出的拟清理规章目录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等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规章制度均列入其中。以《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为例,该办法从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严格规范管理行政区域内的房屋交易活动,其中规定开发商要为其委托产生的房地产中介服务费、公证费、律师费、按揭贷款服务费等费用埋单,幼儿园、学校等教育配套设施等不能“缩水”,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合同不得包含减轻或免除开发商自身责任或加重购房人责任的条款等。
这些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规章将具体按照什么标准进行清理?广州市国土规划委解释称,首先是按照负面清单清理标准,审查与外商投资企业的国家版负面清单目录相冲突的规定,同时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意见(试行)》关于“按照‘非禁止即可行’的原则,进一步放宽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投资准入,将审查与有关清单目录相冲突的规定。
广州市国土规划委还将清理不符合完善产权保护要求的规定,主要审查:是否公平对待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否存在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歧视性规定;是否存在行业垄断;是否侵犯民事主体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
■提建议
联系部门及方式:广州市国土规划委(原国土房管局)法规处,联系电话:83367202,联系人:李小姐。
可填写清理意见表并通过网上信箱(邮箱地址:gzgtghlaw@163.com)、邮寄(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号22楼,邮编:510030)或传真(传真号码:83367197)反馈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