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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积金贷款首付可低至2成,广州仍执行旧政

发布时间:2018-08-21 点击数:658

    2月28日晚间,央行发布消息:自2015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这是央行继2014年11月22日之后,近100天内的第二次降息。

  3月2日,乐居编辑致电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止目前,佛山公积金贷款利率还尚未做出调整,依然按照旧规执行,即5年期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为3.75%,5年期以上为4.25%。
 

  佛山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一览表
 

  
 

  根据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月14日发布的通知,从2015年3月1日起,市内职工只要公积金缴满6个月以上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上调个人贷款最高额度至40万。
 

  此外,通知还取消了对于购建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再提高30%、贷款利率上浮10%的这两项规定并明确了不同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信用评级制度。其中,三年内未出现逾期还款,或者逾期还款累计5期以内(含5期)的借款人缴交首期款最低可低至购房总价的20%。
 

  随后,乐居致电广州公积金中心,其工作人员表示:“暂未收到利率调整通知,五年以上首套房贷款仍为4.25%,首付至少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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