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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争房产权?2021年起,房子统统按“新规”继承

发布时间:2021-04-17 点击数:964

  城镇居民家庭的户均总资产已经达到了317.9万元,其中资产分布也非常的明显,家庭资产主要以实物为主,其中住房的价值占到了一个家庭总资产的70%。而且我国城镇家庭的住房拥有率已经达到了96%,其中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占比是58.4%,两套住房的家庭占比达到了31.0%,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占比达到了10.5%,户均拥有住房1.5套。从这份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首先房产是城镇居民的主要财产,其次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拥有率已经很高。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的房子该如何继承?法律增加了什么

  1.引入“代位继承”,继承人范围增加

  在以往的继承法中,均是按照第一顺位、第二顺位继承顺序继承,在新修改后,增加了兄弟姐妹的子女继承权,在第二顺位继承人中增加了“兄弟姐妹子女”作为代位继承人,就是我们常说的侄子、侄女、外甥和外甥女等这些兄弟姐妹的子女及其晚辈血亲享有代位继承权。那么,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人就享有继承权。

  2.增设“宽恕”制度

  在实际生活中,子女不孝顺父母的情况并不少见,有子女对父母不好时,父母留的遗嘱或许是少分或者不分给该子女遗产,立遗嘱的目的可能是为“吓唬”一下子女,但俗话说,人无完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当子女的诚心打动了父母,父母还能修改遗嘱吗?新法规定,确有悔改表现的,被继承人可以重新将他们列入继承人。

  3.以后遗嘱将以最后遗嘱为准,公证遗嘱将不再优先

  过去在父母继承方面会产生纠纷的原因,就是出现多份遗嘱的情况。这种情况并不是说存在假遗嘱的情况,而是父母在不同时间阶段立了不同的遗嘱。在过去的《继承法》里面规定,要以经过公证处公正的遗嘱为准,无论这两份遗嘱是哪个时期订立的。

  而在新《民法典》中,这种公证处公正的遗嘱将不再优先,而是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个人观点这种规定将更加合理的,这就防止一些子女在拿到了父母在公证处公证过的遗嘱后就不再对父母尽赡养义务。而且还能有效督促子女尽量孝顺父母,否则父母可以随时修改遗嘱,让更加孝顺的子女获得更多的房产,个人认为这是比较公允的。

  最后:

  《民法典》在《继承法》的法规基础上做出了充分补充,更人性化的将纷争、矛盾处理办法细化,很大程度上可以完全解决到房产继承问题,但是法律法规终究只是规则,也会存在覆盖不到的范围,特别是情感方面,难以用法律法规来度量。

  其实父母对儿女至始至终都保持着初心,盼着子女之间互帮互助、和睦相处,父母在分配遗产时,多与少皆是他们的意愿,作为子女,可以建议如何分配,没必要为了继承那冷冰冰的房产,兄弟之间反目成仇,大动干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