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章中心>拆迁纠纷>透过广州海珠之眼看房产维权利益最大化的反省

透过广州海珠之眼看房产维权利益最大化的反省

发布时间:2020-08-13 点击数:1517

前不久的广州一普通住户上了网红,成为大众茶余饭后的话题,这就是著名的“海珠之眼”。缺少专业的法律保护意识,对抗不了专业的法律团队,出现了不如人意的后果。
好好一条路,突兀分了岔,这座“桥中房”不仅成了网红打卡地,房主更是被称为“最牛钉子户”。房主自称不是蛮不讲理的人,不搬走不是为了钱,而是政府部门没有合适房源给他们。对此,海珠区住建局回应,已经提供了多处置换房源供业主选择,但一直没能达成共识,双方将继续保持沟通协商,争取尽早达成共识。
出现“最牛钉子户”,自然是因为补偿没能谈妥,至于究竟是房主过于挑剔,还是拆迁部门工作不到位,目前作为外人其实很难说清楚。重要的是,房主拥有不同意的权利,拆迁部门也有不迁就的理由。在拆迁这件事情上,谈判双方的法律地位本来就该是完全平等的。“海珠之眼”的出现,也是法治的“风景”。
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容侵犯,允许“钉子户”存在,而且还为其预留出入通道、铺设水电线路,这是对物权的尊重,更是对人权的尊重。我们当然希望房主既能维护自身权益,也不影响公共利益的实现,但是如果真的出现矛盾,谈不拢也不能硬来,至少应当允许“钉子户”的存在,这应该成为依法拆迁的常态。
通过“海珠之眼”,我们看见的是宽容与温情:容忍“钉子户”的存在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有人性的温情执法更是法治进步的标志。解决分歧本身就是一个相互妥协的过程,为了保护一棵古树,道路分岔而过,类似的故事我们见过很多,人们无不赞誉其为美丽的风景。如果我们把“钉子户”也当成一棵树,一样能够欣赏其中之美。
当然,好好的道路建成“海珠之眼”,肯定要增加成本。相关部门在沟通协商之时,是否真的穷尽了合理方法和建议?如果房主所言属实,只是对政府部门提供的置换房源不满意,相关部门是不是还可以更耐心地多安排一些机会,了解清楚真正的诉求?
对于“海珠之眼”,我们还是期待能够圆满解决。否则,绕了路增加财政开支,住户生活在马路中间徒增自身不便,围观者聚集又影响公共安全。此外,房主充分考虑自身利益之余,也要考虑固执己见的潜在成本和代价,考虑公共利益,应当避免狮子大开口;反过来,相关部门需要充分尊重房主意愿,积极沟通,或许这样的“钉子户”还可以再少一些。

在拆迁问题上遇到专业的法律纠纷,还是那句话,专业的事情需要专业的人来处理,最好是找广州房产律师来处理这些问题了。不然像这个案例就是一个教训,本来可以争取属于自己的利益的,到最后落得什么也没有,而且改变了现状,真的没有这个必要,找对专业的人,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