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婚后拿证会变成夫妻财产吗?
现在很多人都知道,结婚必须有房,所以很多年轻人在结婚前都买好房子了。
有粉丝在给宏力君留言:我再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拿到房产证,那样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
遇到别担忧,这个时间宏力律师给大家普法:
一方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对房地产开发商履行了其付款义务,一方对房地产开发商享有请求交付房屋、协助办理产权登记的权利。
由于房屋产权证的取得需要履行一定的手续,房地产开发商未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故一方虽于婚后才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房产证的颁发是基于一方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属于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
因此,不宜将该房屋认定为婚后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将其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较为公平合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法条对夫妻一方婚前购买,双方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产分割提供了原则性的分割方案,即无法协商的情况下,首付款支付方享有房屋产权的请求权,另一方享有就房屋属于夫妻共有权益部分请求补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什么情况视为共有:
夫妻婚后对房产有共同出资行为,房产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判决房屋产权归登记方所有。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详情关注公众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