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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夫拖欠房贷女方会被追偿吗?

发布时间:2018-08-21 点击数:1086

 

    问:如果离婚时男方要房子,他承诺独自归还贷款,但是银行不同意涂销女方的贷款关系,离婚后男方还不起贷款,银行能不能向已经离婚的女方追偿呢?被追偿会有什么后果?


    答:在离婚纠纷中,分割房产的处置方式一般有三种:一是房子归一方,由获得房子一方补偿另一方。二是如果双方都要房子,采用竞价方式,价高者得。三是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可以通过法院拍卖房屋后分割房款。

    但是法院走拍卖流程会将房屋价格拉得比市场价格低,一般不建议采用。因此,如果双方都没有能力支付对方补偿款,可以协商一致把房子卖掉,共同分割房屋出售款。

    如果银行不同意涂销另一方的贷款关系,根据贷款合同所约定的贷款关系,银行是可以向夫妻双方共同追偿。如果双方均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进行拍卖抵押房屋清偿贷款。如果已经离婚,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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