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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公证有何妙处?

发布时间:2018-08-21 点击数:1478

   在宏力律师所接待的当事人中,不乏因婚前同居购置房产或为结婚共同出资购房引起财产纠纷而求助于律师的。婚前财产公证在现代人眼中已不是新鲜事物,也不再被看成影响双方感情的一种行为。更多人认为它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
 

​    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
(2)申请人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
(3)相关的产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存折、股票等;
(4)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公证处明确不会受理。

​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    实际生活中,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未婚情侣或已婚夫妻均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但已婚夫妻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由于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需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实践中就有当事人在婚前个人投资买房子,婚后(尤其是再婚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以便留给自己的孩子,由于配偶不同意,费了好多周折。因此律师建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婚前财产公证只能是“与君无缘”了。

​    律师提醒,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8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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